今天上午看到携程被罚的消息,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意外,而是:终于。
7月25日,市场监管总局通报,携程因滥用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,被没收违法所得16.58亿元,并处以35.21亿元罚款,罚没款合计51.79亿元。同时,携程还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.22亿元,并全面整改、公开整改措施。
这不是中国互联网行业金额最高的一次反垄断处罚,但在旅游酒店行业,它的意义可能比罚款数字本身更大。至少在我认识的酒店从业者中,看到这条消息后,几乎都是一片拍手称快。大家并不是单纯希望携程倒霉,而是那些忍受了很多年、明知道不合理却又无法拒绝的规则,终于被监管部门明确认定为垄断行为。
2024年,我在文章《萝卜快跑真的砸了底层劳动者的饭碗吗?》中写过,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还远远不够,并且专门举了携程的例子。
我当时写道,自己在旅游酒店行业工作多年,如果要在这个行业里找一家最应该接受反垄断调查的企业,携程一定排在前面。早些年,在线旅游市场还有艺龙、去哪儿等平台与携程竞争,后来经过一系列投资、并购和资本整合,携程逐渐成为中国在线旅游行业最强大的平台。虽然美团、飞猪以及后来的抖音、小红书都在进入旅游市场,但携程对上游酒店资源的控制能力,依然不是其他平台短时间内能够取代的。
我还提到了酒店行业长期面对的“全网最低价”问题:携程要求酒店向其提供的价格,不能高于酒店在其他线上平台公开销售的价格。一旦酒店在其他渠道给出更低价格,被平台监测到之后,就可能面对调价、限制流量、摘牌甚至下架等后果。
两年后的今天,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结论,基本印证了酒店行业多年来的感受。
根据通报,携程自2020年以来,围绕流量分配机制,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类垄断行为。一类是要求部分“特牌”酒店独家合作,不得与竞争平台开展合作;另一类是强制部分“金牌”和“无牌”酒店提供“全网最低价”。当平台发现酒店在其他平台价格更低时,还会通过“调价助手”“挂牌通”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直接降低价格,并以限制流量、摘牌、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措施保证规则执行。
我并不觉得自己在2024年说出了什么高明的判断。因为携程的这些问题,在酒店行业里从来不是什么秘密。很多酒店总经理、销售负责人和收益管理人员都知道这些规则,也都为此头疼过。只是酒店的客源高度依赖携程,大多数人即使不满,也只能忍气吞声。
酒店为什么痛恨携程,却又离不开携程
携程对中国旅游行业当然有很大的价值。
它推动了酒店预订从电话、传真和旅行社时代进入互联网时代,让消费者可以方便地查询价格、查看评价、比较酒店,也让大量原本只能依靠本地客源和线下旅行社的酒店,有机会面对全国乃至全球市场。对于很多单体酒店、中小酒店和非热门目的地酒店来说,携程带来的订单非常重要,有时甚至决定了一家酒店的生存。
所以,酒店与携程的关系,从来不是简单的谁好谁坏。
问题在于,当一个渠道占据的订单比例越来越高,酒店与平台之间的合作就很难保持平等。对于一家酒店来说,失去携程可能意味着失去大量异地客源;但对于携程来说,失去一家普通酒店,几乎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双方看起来是在签订商业合同,实际上拥有的谈判能力完全不同。
酒店可以不参加平台推荐的营销活动,但可能要承受流量下降;可以不接受平台建议的价格,却要担心排名和曝光;可以尝试在其他渠道推出更优惠的产品,又可能因为违反“全网最低价”而受到限制。
真正的市场支配地位,并不只是市场份额很高,更重要的是,当平台提出不合理条件时,交易对方已经没有真正说“不”的能力。
这也是为什么携程被罚之后,酒店行业会有如此强烈的情绪。大家高兴的不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损失了51.79亿元,而是监管部门终于承认,酒店过去面对的并不是普通的商务谈判,而是一种长期失衡的权力关系。
“全网最低价”看起来保护消费者,实际上限制了竞争
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,“全网最低价”听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。平台要求酒店给消费者最低价格,似乎是在帮助消费者争取利益。
但这里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:携程要求的不是酒店在携程内部保持价格一致,而是要求酒店不能在其他平台卖得更便宜。
假设一家新OTA为了进入市场,愿意把酒店佣金从15%降低到8%。按照正常的商业逻辑,酒店可以把节省下来的部分成本让给消费者,在新平台上卖出更低的价格。消费者获得了优惠,新平台获得了用户,酒店也增加了一个成本更低的销售渠道。这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竞争。
但在“全网最低价”规则下,这种竞争很难发生。
酒店一旦在新平台降低价格,就必须同步降低携程价格,否则可能受到平台处罚。这样一来,新平台即使降低佣金,也无法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。消费者打开不同平台,看到的价格几乎一样,最后还是会回到用户数量最多、使用习惯最稳定的携程。
久而久之,其他平台就很难真正进入市场。因为它们不仅要面对携程的品牌、用户、会员体系和供应链优势,还无法通过降低佣金和价格进行竞争。
所以,“全网最低价”的本质,并不是携程自己愿意卖得更便宜,而是它要求酒店不能让竞争对手卖得比自己便宜。
当一家平台可以决定酒店在所有竞争平台上的最低价格时,它控制的就不只是自己平台上的交易规则,而是整个市场的价格体系。酒店失去了自主定价权,其他平台失去了公平竞争的空间,消费者表面上获得了最低价,实际上却失去了更多平台参与竞争后可能带来的更低价格。
市场监管总局在通报中也明确指出,携程的行为限制了酒店跨平台经营,侵害了酒店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,损害了消费者利益,并加剧了行业的“内卷式”竞争。
真正让酒店害怕的,是平台手里的流量
互联网平台的权力,与传统商业渠道有很大的不同。
传统批发商或者旅行社要求酒店签订一份不合理合同,至少合同条款是看得见的,酒店也能大致判断拒绝之后会有什么后果。但互联网平台控制的是流量、排名、曝光、推荐和转化,很多规则并不会以简单直接的方式出现。
酒店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排名为什么下降,不知道某个营销活动到底带来了多少额外订单,也很难证明流量减少与拒绝某项平台要求之间存在直接关系。平台不需要明确告诉酒店“不参加活动就不给你订单”,只需要调整搜索排序和推荐权重,酒店就可能从消费者的视野中消失。
一家酒店即使客房不错、服务很好、价格合理,如果在消费者搜索结果的前几页里看不到,也很难获得订单。
这些年来,携程设计了金牌、特牌、营销活动、广告推广、流量倾斜等一整套运营体系。每一个规则单独拿出来,似乎都有合理的产品和商业解释,但当酒店是否配合平台要求,开始与酒店能否获得流量直接关联时,这些产品机制就不再只是普通的运营工具。
在平台经济里,最强大的权力已经不是决定一个商品能不能销售,而是决定它能不能被消费者看见。
携程这次被认定实施垄断行为,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它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,通过平台规则、技术工具和惩罚措施,使酒店不得不接受独家合作和“全网最低价”。
这也是互联网反垄断最困难的地方。合同里的霸王条款可以删除,但隐藏在算法、排序、流量权重和运营建议中的限制,往往更难发现,也更难证明。
携程被罚,不意味着酒店和消费者站在对立面
有人可能会担心,携程不能再要求“全网最低价”之后,酒店是不是会涨价,消费者是不是反而要花更多的钱。
这种担心可以理解,但消费者真正需要的,并不是由某一家平台保证自己永远最低价,而是有足够多的平台和渠道参与竞争。
如果酒店可以自主定价,不同平台就必须拿出真正的竞争能力。佣金更低的平台,可以和酒店共同提供更优惠的价格;支付更快、售后更好的平台,可以获得更多酒店资源;酒店自己的会员系统和官方渠道,也可以根据运营成本提供合理优惠。
携程想继续获得最低价格,也没有任何问题,但它应该通过降低佣金、提高转化率、改善服务和增加订单来争取,而不是利用平台支配地位要求酒店在其他渠道不能卖得更便宜。
真正健康的市场,不是所有平台的价格都被强行锁定,而是不同平台通过效率、成本和服务展开竞争。
短期来看,由一家强势平台不断压低酒店价格,消费者似乎得到了便宜。但酒店的利润空间被长期挤压之后,只能通过减少人员、降低服务、压缩维护成本来生存。平台要求酒店参加越来越多的活动,提供越来越低的价格,却未必愿意同步降低佣金和营销费用,最终损失的仍然是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。
这种模式看似是在让利消费者,实际上是杀鸡取卵。酒店经营不下去,服务质量持续下降,市场里只剩少数大型连锁集团和强势平台,消费者最终也不会成为受益者。
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,从来不是相信某一家平台会永远提供最低价,而是保证消费者永远还有其他平台和渠道可以选择。
51.79亿元只是开始,整改比罚款更重要
这次处罚金额很高,但如果携程只是缴纳罚款,之后换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继续实施原来的规则,那么这次处罚对行业的意义仍然有限。
真正值得关注的是,在全面整改之后,酒店能否自由选择与哪些平台合作,能否根据不同渠道的成本自主制定价格,能否拒绝不合理的营销活动而不受到流量惩罚;携程的调价工具是否必须获得酒店明确授权,搜索排名和流量分配规则是否会更加透明,酒店遇到争议时是否拥有真正有效的申诉机制。
今年早些时候,在反垄断调查和地方监管部门约谈之后,携程已经宣布取消酒店特金牌标识、下线调价助手。但有酒店经营者反映,前台标识虽然消失了,相关排序和运营规则可能仍然存在,调价工具下线之后,调价指导也未必完全停止。
这说明平台规则的整改,不能只看产品页面上少了什么按钮,也不能只看合同里删除了哪一条内容。更重要的是,酒店是否还会因为拒绝某项要求而失去流量,是否还会因为在其他平台设置更低价格而受到限制。
明确的“全网最低价”条款比较容易监管,但如果它变成算法权重、运营建议、电话通知或者默认开启的技术工具,酒店仍然很难拒绝。
因此,51.79亿元不是这件事的终点。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携程公开整改措施、接受社会监督,这可能比罚款本身更重要。携程到底会如何调整平台规则,酒店能否真正拿回自主经营权,还需要整个行业继续观察。
平台可以强大,但不能替市场中的所有人做决定
我并不反对携程,也不认为一家企业做大本身就是错误。
中国旅游行业能够发展到今天,携程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它提升了酒店预订效率,建立了覆盖全国乃至全球的旅行服务体系,也让消费者获得了过去难以想象的便利。一个企业能够在长期竞争中建立供应链、品牌、技术和用户优势,本身值得肯定。
但企业做大之后,不能把自己的商业优势变成决定整个行业规则的权力。
平台可以要求酒店提供真实信息,可以对服务质量差、虚假宣传和恶意违约的商家进行处罚,也可以根据服务能力和用户评价调整推荐。但它不能利用酒店对客源的依赖,决定酒店必须在哪个平台经营、不能在哪个平台经营,以什么价格经营,以及不服从之后还能获得多少流量。
2024年写那篇文章时,我想讨论的是,如何在科技发展中保证社会公平,让更多人享受到技术进步的成果。互联网发展二十多年,已经产生了少数掌握巨大流量、数据和商业资源的平台。今天我们又站在人工智能的新一轮技术浪潮中,平台权力只会继续扩大,而不会自然缩小。
反垄断的目的,不是让大企业消失,也不是为了限制技术和商业创新。恰恰相反,它是为了防止少数企业利用已经获得的优势,阻止后来者继续创新。
携程被罚之后,酒店行业终于出了一口气。但这次处罚更重要的意义,不是谁输掉了51.79亿元,而是监管部门重新划定了平台与商家之间的权力边界:平台拥有流量,不等于拥有酒店的定价权;平台掌握技术,不等于可以通过算法替酒店作出经营决定;平台规模足够大,也不意味着其他竞争者只能接受它制定的规则。
携程仍然会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平台之一,大多数酒店也仍然会继续和携程合作。酒店真正希望的,从来不是携程倒下,而是双方能够回到正常的商业关系中。
携程可以用订单、服务和效率说服酒店,却不能再用失去订单的恐惧说服酒店。
51.79亿元当然是一笔巨额罚款,但对于酒店行业来说,真正值得高兴的是,从今天开始,酒店终于有机会重新拿回属于自己的定价权和经营权。
平台可以强大,也应该继续创造价值,但它不能强大到替市场中的所有人做决定。






